為保障全體師生的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,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,規定如下: 一、領導小組 組 長:林光亮(校長兼校黨總支書記) 副組長:宋慶清(分管安全、后勤副校長) 林朝暉(分管德育、黨建副校長) 卓文達(分管教學副校長) 翁建梁(工會主席) 法治副校長 成 員:鄭建慶(政教處主任) 陳 強(教務處主任) 林海清(辦公室主任) 許 偉(總務處主任) 徐凡煒(教研室主任) 張碧華(校團委書記) 謝朝陽(政教處副主任) 柯金水(教務處副主任) 余啟梁(教研室副主任) 陳偉海(辦公室副主任) 蔡謨榮(教務處副主任) 陳清娟(工會副主席) 宋春滿(總務處副主任) 顧志忠(教研室副主任) 下設辦公室,掛靠在政教處。 主 任:鄭建慶(兼保衛科科長) 副主任:陳偉海(辦公室副主任) 成 員:保衛科副科長、保衛科干事、年段長、班主任、值班教師、保安 二、人員構成 帶班校級、值班行政、保衛科人員、值班教師、保安人員等。 三、值班安排 1.辦公室負責安排帶班校級、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師值班。 2.政教處負責安排保安人員值班。 3.總務處負責安排醫務人員值班。 4.保衛科人員牽頭負責第一時間處理突發狀況。 四、工作職責 (一)帶班校級 1.督查所有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; 2.指導所有值班人員規范執勤。 (二)值班行政工作職責 1.維持教師良好入校秩序; 2.確保保安人員在崗在位(至少2名保安在門房); 3.協助、陪同上級部門蒞校檢查工作。 (三)值班教師工作職責 1.維持學生良好入校秩序; 2.督查保安人員在崗在位(至少2名保安在門房); 3.督促保安人員按規范流程操作(掃碼、測溫、消毒、登記等); 4.及時報告上級部門蒞校情況。 (四)值班校醫工作職責 1.指導保安人員規范流程操作(掃碼、測溫、消毒、登記等); 2.規范處置入校身體異常癥狀人員。 (五)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1.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,不得擅自離崗。 6.時刻保持警惕,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,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。 9.及時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,保障道路暢通。 政教處 保衛科 |